基督徒如何面对 LGBTQ+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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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面对 LGBTQ+群体?有生理性厌恶怎么办?现在西方社会性少数群体的利益越来越被提起,同性婚姻也被越来越多国家认可,甚至西方有些左翼思想影响的教会也开始给同性婚姻证婚,甚至接纳性少数群体担任牧职,我们基督徒当怎样在这样的世代中自处、并面对这些议题?一味的拒绝、逃避就可以吗?如何与这些群体对话?教会在这样的世代中当尽的责任是什么?牧者又当做什么?为什么有些教会越来越「左转」?教会不应当是保守主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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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对LGBTQ+(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等)群体的接受度迅速提高,不同教会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观点分歧。一方面,传统的基督教神学强调圣经对于性伦理的明确教导;另一方面,部分教会和神学家开始重新诠释相关经文,强调对LGBTQ+群体的包容与牧养关怀。

而我这篇文章负担的指向,就是深入探讨基督徒应如何在保持信仰原则的同时,与LGBTQ+群体和相关议题互动。内容涵盖六大方面:圣经神学立场、各教派的回应、对话与牧养之道、社会文化转变、教会“左转”现象,以及牧者与信徒的责任。

一、圣经神学立场:经文解读与神学诠释

旧约经文: 在旧约中,多处经文被传统解读为对同性性行为的禁止。例如,利未记明确规定:“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未记20章也规定男性之间若发生性关系,“总要把他们治死” 。历来犹太教和基督教据此视同性性行为为违反圣洁律例的罪恶 。同时,创世记中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故事经常被引为神因同性行为而毁灭城市的例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经文本身并未直接说所多玛罪在于同性性行为;一些解经者指出所多玛故事的核心在于意图对客旅实施的强奸暴行和极端的不款待,而非一般的同性关系(所多玛在创世记19章中所记载的罪行,不等同于仅仅「同性恋」本身,更是集体性的、暴力的、侮辱性的强奸,带有严重的侵犯与羞辱外来者,它包括但远非仅仅的同性恋)。旧约先知书甚至将所多玛之罪归结为傲慢和没有怜悯穷人 。尽管如此,由于犹太-基督教传统长久以来的解释,到公元一世纪末大多数犹太人和早期教会都将所多玛的罪直接联系到同性淫行 。

新约经文: 新约圣经也包含几处重要文本。罗马书1:26-27提及“男人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保罗称之为人类悖离上帝的表现之一 。主流保守派和福音派神学家普遍认为,这段话是不加区分地谴责所有形式的同性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在忠诚的关系中 。然而在20世纪末以来,少数学者提出不同解读,认为保罗这里针对的是有异性恋倾向的人“违背本性”地与同性发生关系(即放纵情欲的偶发行为),而非现代概念上的同性恋取向 。也有人指出保罗受当时文化局限,并不了解终身同性倾向的可能性,这种观点目前仍属少数 。哥林多前书6:9-10提摩太前书1:10中出现的两个希腊词也引发长期讨论:“malakoi”和“arsenokoitai”。“Arsenokoitai”直译即“男人与男人同床者”,传统上被翻译为“犯鸡奸的”、“亲近男色的”等 。现代学者考证这个词可能是保罗从利未记18:22的希腊译本自行组合而来,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它指涉男性间的同性性行为 。当然,亦有少数学者(约翰·伊斯伯恩·博斯韦尔 - John Eastburn Boswell)尝试论证该词原指买春或其它不当性行为,而非一般同性关系,但这一观点已遭许多专家驳斥,学界主流仍支持传统解释 。至于“malakoi”一词,本义是“软弱、柔软”,在古代有时被用作对男性的贬抑(形容失去阳刚之气或同性性行为中的被动方) 。综合来看,新约文本在传统解读中与旧约立场一致,将同性性行为归为罪的一种 。

主流与进步诠释的分歧: 可以说,基督教神学界绝大多数保守派与福音派长期以来一致认为圣经明确反对同性性行为 。直到最近几十年,随着社会观念变化,才出现了所谓“affirming”(肯定)神学的声音,尝试为忠贞的同性关系寻找圣经依据或重新诠释上述经文。例如,一些进步派(也可称左派)神学家强调耶稣在福音书中并未直接谈论同性恋议题,认为“如果此事如此严重,耶稣应该明确提及”,或者引用耶稣谈婚姻时所强调的原则是忠贞和合一而非性别 。还有人将对同性关系的看法类比为教会历史上对奴隶制离婚观点的转变:过去许多基督徒曾用圣经为奴隶制辩护,但最终认识到那是对经文的误用;同理,他们认为对同性关系的负面解读也可能是时代性的偏见。然而,保守派学者反驳说这种类比并不成立:反对同性行为的经文在圣经中数量多、表述清晰且历代教会共识一致,而支持奴隶制的经文少且历来有争议 。总的来说,目前主流福音派坚持按照字面和传统释经学理解相关经文,将同性性行为视为违背神创造心意的罪;而持不同诠释路径的多是自由派或进步派左翼神学人士,但他们在普世教会中仍属少数派声音 。这一神学立场的分歧为教会实践层面的不同回应埋下伏笔。

二、教会的回应:各大教派立场与实践

全球基督教会在面对LGBTQ+议题时反应也有不同,不同宗派和地区的教会在官方立场和实际牧养做法上差异显著。以下梳理我已知的主要教派的态度:

1. 福音派新教(Evangelical)教会: 福音派教会整体上坚持传统圣经性伦理观,即婚姻仅限于一男一女的结合,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包括同性性行为)都是违背圣经教导的罪 。许多福音派宗派和领袖公开反对同性婚姻、同性伴侣关系以及LGBTQ+身份的公开表达 。例如,2017年150位北美福音派领袖联署发布《纳什维尔声明》(Nashville Statement),重申婚姻由一男一女组成,明确指出同性恋行为和性别转换不符合神创造与救赎的旨意,并呼吁信徒以慈爱态度对待每个人但拒绝认同任何违背圣经的性观念 。在教会政策层面,大多数福音派教会不祝福同性婚姻,不允许不悔改的同性恋者担任事工领袖或牧者。这一立场在诸如美南浸信会等保守宗派得到强力维护,甚至有宗派不惜分裂来守住传统原则(如近年美国联合卫理公会内部因同性婚姻争议而分裂出传统派的新宗派)。值得注意的是,也有极少数相对开放的福音派教会采取“本地教会自决”策略,对同性婚姻问题保持中立或沉默,但总体而言福音派阵营仍以拒绝与反对为基调 。他们强调以圣经权威为依据,在真理问题上不随社会潮流改变立场,同时声称“爱罪人不爱罪”,即以爱心关怀同性倾向者但不认同其行为。

2. 天主教会: 罗马天主教在官方教义上明确反对同性性行为及同性婚姻。根据《天主教教理》,同性性行为被称为“本质上错乱的”,违反自然律,不能得到教会认可 。然而天主教也强调区分“倾向”和“行为”:仅有同性倾向并非罪,相关人士若守独身则可得救;而主动从事同性性行为才被视为犯罪 。教理要求信徒“以尊重、同情和温良的态度接纳他们”,避免任何不公义的歧视 。因此天主教会的牧职实践是**“原则上反对、态度上陪伴”**:不允许教堂举行同性婚礼,不承认同性结合的圣事地位,也禁止有根深蒂固同性倾向且无法守独身的神职候选人领受圣职 ;但同时,教宗方济各等领导人强调教会应欢迎和陪伴LGBTQ+人士。例如,方济各曾表示:“如果一个向上帝祈祷且善意的人是同性恋,我有什么立场去批判他呢?” 。他呼吁不要边缘化有同性倾向的人,而应将他们视为社会一员,同样蒙上帝所爱与宽恕 。在实际操作上,近年来天主教内部出现一些新的动向:德国、比利时等地的主教团尝试为同性伴侣提供祝福礼(非婚配圣事),引发梵蒂冈方面的警告和纠正 。2023年末,圣座教义部公布了《恳求的信赖》(Fiducia supplicans)文件,允许对同性伴侣进行非正式的祝福祈祷,但强调这“不应被视为教会承认同性结合如同婚姻” 。总体而言,天主教在 doctrinal(教义)层面依旧保持保守立场,但在牧灵关怀上提倡温和宽容,反对以仇视言论对待同性恋者,并支持反对刑事处罚同性恋倾向的立法 。

3. 东正教会: 东正教与天主教共享古老的圣传统,对待同性议题也基本一致地守旧。东正教各族群教会普遍谴责同性性行为,认定这与教会圣传和教规不符 。历史上东正教会典籍(如《牧篡》、《圣规》等)明确将男色、鸡奸列为罪行,需要严厉悔改与禁食等惩戒 。在实践中,东正教会不允同性婚姻或祝福,同样不会祝圣公开从事同性关系的人为神职。尽管如此,一些教会采取了**“欢迎但不肯定”的姿态:例如美洲正教会(OCA)声明欢迎有“同性吸引感觉”的人士参加教会,但会鼓励他们克服这种倾向带来的属灵影响**,并且明确表示不会给予持续坚持为同性关系辩护者圣事(如圣餐) 。大部分东欧及中东的正教会则更为强硬,对同性恋持负面评价甚至参与抵制LGBTQ+权利运动。总体上,东正教立场与天主教类似保守,认为婚姻象征基督与教会之关系,只能是一男一女结合 ;社会上如果出现认可同性伴侣的情况,正教会通常选择予以谴责或不合作。

4. 主流新教(Mainline Protestant)教派: 主流新教内部对此议题高度多元化,可谓“冰火两重天”。一些教派在近几十年逐步“左转”成为LGBTQ+友善教会,而另一些仍坚持传统。具体而言:

  • 圣公会/安立甘宗:全球安立甘大公 Communion 内部分裂严重。英国国教与加拿大、美国、新西兰等西方省分日益开放:美国圣公会早在2003年祝圣公开的同性恋者吉恩·罗宾逊为主教,并于2015年批准教省内举行同性婚礼 。然而非洲、亚洲的安立甘教会则坚决反对;1998年全球兰伯斯大会以526票对70票通过决议1.10,声明“同性性实践与圣经不相容”并重申婚姻须在男女之间 。但该决议同时呼吁各教会倾听同性恋者的经历和心声,展开“耐心聆听”的过程,为日后英国国教开展“在爱与信仰中生活”对话项目埋下伏笔 。截至2025年,英国国教会尚未允许正式婚礼,但已决定为同性伴侣提供祝福祷告;相应地,部分全球南方的安立甘教省宣布“与坠入歧途的西方决裂”,教内对立持续存在。

  • 路德宗:路德宗教会在全球呈现南北对立格局。例如,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等非洲路德会强调婚姻仅限一男一女,并与立场开放的美加路德会断绝教会交流,以示抗议 。相反,北欧国家的路德宗国教(瑞典、挪威、丹麦等)和德国福音教会不仅祝福同性伴侣,还允许在教堂举办同性婚礼 。美国的福音路德教会(ELCA)自2009年起允许同性恋者在承诺关系中被按立为牧师,并为同性伴侣举行祝福礼 。这直接导致更保守的路德教会–密苏里议会等发表声明与之划清界限,并加强对信徒的宣讲,重申同性行为有悖圣经 。

  • 长老宗/改革宗:美国长老会(PCUSA)2011年起允许公开的同性恋者按牧,2014年修改教会法承认婚姻“可由两人,无论同性或异性”组成 。加拿大联合教会早在1988年就声明凡信耶稣者,不论性取向均可成为教会成员和牧职候选人,并进一步在2000年宣告同性和异性的性倾向“都是上帝创造的奇妙多样性的一部分” 。这些教会积极为LGBTQ+人士提供事奉机会和接纳。然而,一些更保守的改革宗教会则态度相反:北美的基督改革教会(CRC)和美国改革宗教会(RCA)至今仍认为同性关系不符合圣经,禁止其牧者为同性婚礼证婚 。有的甚至把抵挡LGBTQ+议程视为捍卫信仰纯正的重要战线。

  • 卫理宗:全球卫理宗在此议题上深陷冲突。美国联合卫理公会(UMC)内部长期争执,2019年特别大会否决了允许各地自行决定的方案,反而强化了反对同性婚配和不任命LGBTQ牧者的纪律条例 。这一结果引发进步派不满。到2022年起,美国和多个国家的进步年议会开始陆续脱离UMC组建“复兴卫理公会”等新网络,而传统派也组织了“全球卫理公会”(GMC)作为另组宗派。2024年联合卫理大会一度传出大多数代表支持放松禁令的信号,但教会已实质分裂。目前美国的卫理宗教会有的欢迎并祝福LGBTQ+信徒,有的则严守纪律、不容此类礼仪。

  • 其他教派: 浸信会大多数属福音派取向,基本反对LGBTQ+实践。但个别进步的浸信会堂会(如美国某些城市的堂会)公开成为“肯定(Affirming)”教会。在贵格会中,英国贵格会和美国自由贵格会早在20世纪下半叶就支持同性婚姻,是最早倡导平权的宗教团体之一 。相较之下,保守的贵格会团体仍坚持婚姻限定于男女 。五旬节派、基要派等整体仍非常保守。而少数自由派的新教教派(如美国联合基督教会UCC、加拿大联合教会UCCan等)走在前列,完全接纳LGBTQ+,甚至视性倾向为上帝所赐礼物,不仅祝福婚姻还有LGBTQ群体事工 。

简而言之,当代基督教光谱两端的差距前所未有:一端,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大多数福音派和全球「南方」的教会仍坚持历代“不妥协的立场”,坚称同性行为为罪、拒绝同性婚姻圣礼;另一端,一些西方主流新教教会主动“敞开大门”,认可同性婚姻与圣职。值得留意的是,在高度世俗化国家,教会趋向开放似乎是顺应社会的结果,例如欧洲多数新教国家教会已接受同性婚姻。而在宗教和传统价值仍强势的地区(非洲、亚洲、东欧等),教会依然铁腕守护传统立场 。这也导致普世教会内部分歧加剧,不同教会彼此批评:保守者痛心进步教会“背道而驰”,而自由者则指责保守派执念不化、缺乏爱心。这种撕裂的背景下,更凸显出信仰群体在对话与牧养层面的挑战。

三、对话与牧养:建立尊重理解的关系

无论教派立场如何,每一位LGBTQ+人士首先都是按神形象所造、具有尊严价值的人。因此,基督徒需要学习如何在不妥协信仰原则的前提下,与LGBTQ+群体建立基于尊重与理解的关系。这里涉及调整态度、克服偏见,以及具体的牧养关怀实践:

1. 克服恐惧与厌恶,调整内在态度。 一些基督徒对同性恋存有生理性的厌恶或恐惧(恐同),甚至带着优越感去定罪他人。这种态度不仅有违基督爱的教导,也直接阻碍福音的传播 。教会领袖和信徒都当自省:我们是否将某些罪特殊化、妖魔化?早期教会圣徒的教导提醒我们,任何倾向本身都源于堕落,人无完人,不应把同性吸引者视为“比我们更大的罪人”。基督徒应该用爱把他们吸引回来,而不是因为他们的罪就把他们推开。如同看见路边有人受伤流血,我们本能是去帮助,而非先责怪“你怎么不好好走路”——对待心灵受创、在性倾向中挣扎的人,更当如此 。因此,祛除成见,培养共情是第一步。具体做法包括:多倾听LGBTQ+人士的故事,了解他们的挣扎与伤痛 ;反思自己是否曾以嘲讽言语或鄙夷眼光对待他们,若有当悔改;提醒自己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恩典,自己的异性恋身份并不意味着更清义。

2. 强调身份认同于基督,不急于定罪。 在与LGBTQ+人士对话时,牧者和信徒需谨记自身角色——我们并非审判官,更不是神,无权在还未了解对方之前就匆忙盖棺定论 。牧者要时时刻刻清楚自己的属灵位置,自己不是审判者乃是仆人;若我们对同性恋者满口都是定罪和轻视,又怎能得到他们的心呢? 耶稣的榜样是先接纳人、建立关系,然后才说“不要再犯罪”(约8:11)。因此,切忌一开始就以律法条文相压,或将对方身份标签化。很多同性恋背景的人在教会中倍感孤独,因为他们听到的只是“同性恋不被神接纳”的论断,却从未有机会倾诉内心挣扎 。实际牧养中,教会应创造安全的倾听环境,让这类肢体**敢于“出柜”**分享而不致遭到羞辱。 待他们愿意敞开心门后,再以真理相劝。在此过程中,可引导他们认识一个更核心的身份——我们首先是神的儿女、基督里的新造之人,性取向并非人全部的定义。鼓励他们不要把“同志”作为唯一、自欺的自我标签,而要看到上帝在基督里赋予的价值和生命方向 。这种身份重建有助于他们超越世俗认同,寻求活出圣洁生命的可能。

3. 提供有爱而坚定的牧养陪伴。 对于教会中的LGBTQ+信徒或寻求者,一方面要坚持圣经伦理教导,不可曲解迎合;但另一方面更要长久耐心地陪伴他们走十字架道路。当他们愿意遵行圣经而选择独身或努力节制时,教会应大力支持,提供属灵伙伴和团契,让他们不致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许多见证表明,属灵友谊和群体支持对于那些立志过圣洁单身生活的弟兄姐妹极为重要 。教会可以开设专门的小组或辅导项目(前提是尊重隐私、不强迫改变),帮助他们在信仰中重建自我形象、处理内心伤痛和与家人的关系 。例如,天主教有“勇气使徒”团体,帮助倾向同志的人守贞;福音派也有“真实之爱”事工等侧重辅导。有经验的辅导员提醒,不要轻率承诺“祷告即可改变取向”,也不应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治疗 。真正有效的是陪伴其灵命成长:引导他们多亲近神,在属灵练习中寻得满足,用服事他人来转移性欲试探,以基督的爱填补情感空虚。 在失败跌倒时(因为不少人在挣扎过程中会有反复),辅导者切忌大怒或放弃,而应如同主宽恕七十个七次那样,继续扶持 。此外,教会对于LGBTQ+人士的家人也要给予牧养关怀——许多敬虔父母在发现子女出柜后充满罪疚和困惑,教会应帮助他们走出自责,与孩子建立沟通桥梁,共渡信仰挑战 。

4. 建立沟通的桥梁,对外见证基督之爱。 在公共对话中,基督徒与LGBTQ+群体有时处于紧张对立。要改善关系,就要主动伸出友谊之手。例如,一些教会举办开放论坛或参与社区对话,倾听LGBTQ+群体对教会的批评。有调查显示,当LGBTQ+人士感受到来自教会的敌意时,更难接受福音;相反,若他们认识的基督徒是真诚关爱、没有偏见的人,他们对基督信仰的敌对会显著降低 。基督徒需要学习倾听胜于争辩,我们承认真理是绝对的,并且同性恋行为不合神旨意,但在具体牧养时,要给同性恋者表达的机会,尊重那些在其中挣扎之人的感受,而不是仅仅站在律法的角度发声。这种尊重并不意味着认同对方的所有观点,而是表明我们重视每个人作为对话对象的平等与尊严。许多时候,LGBTQ+群体误以为教会**“仇恨”他们,教会需要用实际行动破除这种迷思——比如参与关怀艾滋病患者、支持反霸凌(Bullying)行动、接纳弱势群体等,让他们看到基督徒对所有人的爱。 总之,在对话与牧养中,“爱”必须让对方真实感受到**,而“真理”也要在关系建立后由圣灵动工进入人心。正如圣经所言:“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一4:18);唯有当教会展现出基督完全的爱时,许多误解和恐惧才能消解,真理的话语才有空间被听见。

四、社会文化的转变:接受度上升的原因分析

当今西方社会对性少数群体日益接纳,这是一个复杂的文化变迁现象。政治正确、性解放运动和进步主义神学等多重因素相互影响,塑造了当前的局面:

1. 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与人权话语: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社会强化了一套“政治正确”的公共规范,提倡对少数群体(种族、性别、性倾向等)使用尊重中性的语言,避免任何歧视性言论。随着LGBTQ+群体争取平权的运动兴起,“反对同性恋歧视”逐渐成为社会主流价值之一。在许多西方国家,公开发表反同性恋的言论会被视为不容于主流的偏见,可能招致法律制裁或社群抵制。这种政治与社会压力迫使不少人重新审视自己的态度。与此同时,以人权和平等为基础的论述深入人心——“每个人有爱谁的权利”、“同性恋权益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等观念广为传播,并获得年轻世代高度认同 。民主制度和法治的发展也为LGBTQ+权益提供保障:在民主制度健全、经济发达、宗教影响较弱的国家,民众更倾向认同同性恋应被社会接受 。例如,皮尤研究中心的全球调查显示,北美、西欧、拉美等地有超过七成民众认为同性恋应被社会接纳;而在宗教保守、经济不发达地区,此比例很低 。可见,富裕世俗社会倾向更包容LGBTQ+,这是政治民主与个人主义价值观发展的结果。

2. 性解放运动的影响: 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性革命”在西方掀起了摧枯拉朽的文化浪潮。避孕技术的进步、自由恋爱观念的普及使传统婚姻和性的观念受到冲击。“性解放”提倡从维多利亚式的性压抑中解放出来,主张个人对自己身体和性行为拥有自主权。最初的性解放运动聚焦于异性性行为的开放,如反对婚前贞洁要求、提倡婚外性自由等 。随后女权主义运动在70年代崛起,强调女性的身体自主,包括避孕权、堕胎权等,也质疑父权制下的一系列性道德双重标准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LGBTQ+群体也顺势发起自己的权利诉求。学者指出,女权运动创造了一种社会氛围,使LGBTQ群体能沿着自由和开放的方向争取性取向的解放 。从1969年纽约石墙事件算起,现代同志运动持续推动同性恋除罪化(废除反鸡奸法)、反歧视立法以及同性婚姻合法化 。尤其在1990年代后,LGBTQ+权利运动被视为性革命进程的第三阶段,与性开放、女权解放并列 。在不到三十年间,许多西方国家陆续实现了同性性行为合法化(1970s-1990s)、同性伴侣民事结合(1990s-2000s)乃至同性婚姻合法(2001年荷兰首开先河,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全美同性婚姻合法)。这一系列胜利巩固了LGBTQ议题在公众心目中的正当性,等同于新的社会道德标准。香港有评论指出:教会面对的不仅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是一股势如破竹的性解放洪流,如果教会仍然只是简单引用圣经谴责,可能显得跟不上社会并被边缘化 。总之,性解放运动让西方人在性伦理上前所未有地强调个人自由和多元选择,为LGBTQ+被视为常态奠定了文化基础。

3. 进步主义(自由派)神学的助推: 在教会内部,进步神学家的声音也为社会接受提供了宗教合理性。他们中的一些人主张“圣经的某些伦理禁令具有时代局限”,今日不应再拘泥字面。例如,有自由派解经学者声称圣经所谓同性行为指的是当时盛行的pederasty(成年男性与男童的不平等关系)、圣殿淫乱等,与现代建立在爱与忠诚基础上的同性伴侣不同 。还有人强调圣经核心信息是爱和公义,耶稣教导我们不可论断人,因此教会应重点关怀边缘人而非定罪。社会福音派和激进神学在20世纪中后期的发展也促成了一批“同志神学”或酷儿神学的出现,这些神学家尝试从解放神学视角重新诠释圣经中有关性与身份的章节,强调神对多样性的拥抱。例如,他们会重新解读大卫与约拿单、拿俄米与路得的关系,视之为跨越传统性别框架的亲密关系例证 。虽然这些诠释未被主流学者接受,但却在一些自由派教会中流行,帮助信徒调和信仰与现代观念之间的关系。此外,主流教派内部的神学反思也起作用:许多教会看到曾经在种族平权、妇女献职等问题上圣经教导被滥用为压迫工具,因而检讨自己对LGBTQ+的态度是否也属于类似情况。一群持自由立场的基督教领袖还联合撰写了“基督徒联盟”(Christians United)声明,回应《纳什维尔宣言》,呼吁支持LGBT个人及其关系,认为这是出于基督的爱与公义精神 。这些进步派神学观点通过出版物、教会教育传播,削弱了不少信徒对传统教导的坚持,让他们觉得支持LGBTQ+是合乎“基督之爱”的体现。尽管保守派严厉批评这种做法是以爱之名弃绝真理,但不可否认它在西方教会青年一代中很有市场。

4. 世俗化与代际变化: 西方教会态度转变也和普遍的世俗化趋势密不可分。随着科学理性主义崛起、宗教权威下降,圣经在公共道德中的影响减少。性伦理不再被视为宗教规定,而变成个人选择领域。在此背景下,很多基督徒本身也开始认同世俗观念。加之年轻一代从小在多元文化环境长大,更倾向于尊重个人身份认同而非遵循传统教条。代际差异十分明显:调查发现,千禧世代和Z世代的基督徒对同性恋议题态度比其父辈宽松许多 。Gallup的2020数据甚至显示,美国Z世代成年人中1/6自我认同为LGBTQ+,比例为历史各代之最 。在教会内,年轻信徒往往同情同性恋朋友的处境,认为教会应该公平对待、无条件接纳,否则就不符合基督精神 。如果教会的官方立场与他们的道德直觉冲突,他们要么推动教会改革,要么干脆退出教会。这种压力也使一些教会领导者选择调整路线,以免失去下一代信徒。

综上,西方社会与教会对性少数群体日益接纳,有其深刻的文化与思想根源:民主与人权话语提供了价值基础,性革命扫除了旧道德框架,进步神学给予了宗教正当化,而世俗化和代际观念更迭则加速了这一进程。理解这些因素,有助于保守教会审慎思考自身的回应策略。

五、教会「左转」现象:动因与反思

一些传统上保守的教会近年出现**“左转”倾向,逐渐支持包括同性婚姻、跨性别认同等在内的进步议题。这背后既有神学动因**,也有社会动因。同时,这一趋势也引发了基督徒对教会是否应保持“保守主义”的讨论。

1. 教会左转的神学动因: 核心在于对圣经诠释权威的不同理解神学重点的转移。具体表现在:

  • 圣经诠释观改变: 左转教会往往采取历史批判和文化语境的解经方法,认为圣经文本须结合当时背景来理解。例如,他们声称保罗时代并无现代同性伴侣概念,他的禁令不适用于今日忠诚的同性关系 。同时,他们质疑传统教义是一成不变的,强调“圣灵持续启示”,教会应随时代增长新亮光。这种观点下,经文的绝对性让位于神爱的信息以及公义原则——凡与爱和公义相抵触的旧有教规都可重新审视。

  • 福音重心的调整: 左转教会更强调今世的爱的实践和社会正义,而相对弱化对个人圣洁和永恒审判的强调。他们常引用“怜悯胜于献祭”(何6:6),“不可论断人”(太7:1)等经句作为指导原则。许多支持LGBTQ+的教牧提出:教会应当像耶稣那样拥抱边缘群体,哪怕被宗教权威批评也在所不惜。他们将LGBTQ+议题视为当代的“撒玛利亚人”或“税吏”问题,认为教会应打破成见去爱人。这样的神学关注点,促使他们重新解读圣经中有关性伦理的章节,以使之符合“大爱”原则。

  • 包容神学与人类学: 左转教会普遍采用一种更开放的人类学观点,认为性多样性是创造的一部分。一些教会宣称**“性倾向和性别身份都是神所赐的礼物”** 。这种神学肯定使他们能神学上自洽地欢迎LGBTQ+人士。例如,加拿大联合教会的官方文件直接表示:同性恋者的各种才能和恩赐都应在教会得到赏识,因为他们和异性恋者一样是照神形象造的 。当神学上将同性倾向正常化后,反对其行为的圣经段落自然被重新理解或边缘化。

2. 教会左转的社会动因: 神学的转变常常和社会环境互动。促使教会左转的外在因素包括:

  • 争取年轻世代与文化认同: 如前所述,年轻一代信徒多支持LGBTQ+平等。如果教会一味坚持“过时”的禁忌,容易被视为脱节和不友善,导致青年流失。许多教会领导层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主动改革以挽留和吸引新人。他们希望塑造教会为“包容多元的爱之共同体”,以改善教会形象、减少与社会主流价值的冲突。这其实是一种“宣教策略”考量:假如目标群体(年轻非信徒)普遍接受LGBTQ+,教会若公开反对,福音事工恐受阻。因此一些教会选择淡化甚至改变立场,借此拉近与社会的距离。

  • 社会压力与法律环境: 在西方不少国家,反歧视法律不断完善,宗教机构若被视为歧视LGBTQ+可能面临名誉和法律风险。例如加拿大、英国已有案例,教会学校或慈善机构因被指拒绝LGBTQ雇员/服务对象而遭处罚。一些主流宗派担心坚持传统立场会使教会孤立甚至失去政府支持,因此内部有声音主张“与时俱进”。此外,当公众舆论高度支持LGBTQ权利时,教会中的从众压力也增加。没有人愿意被冠以“仇恨”、“歧视”的恶名,教会领袖也希望在公众媒体上被看作“进步、友爱”的群体。这股同侪压力推动教会在表态上越来越谨慎,甚至反转过来站在平权一边。

  • 内部成员推动: 不少教会的左转与内部的LGBTQ+成员或其亲友的推动有关。当会众中有公开的同志基督徒,他们会积极发声,争取教会改变。例如美国家长老会和美卫理公会都有大量牧师、信徒联名动议,要求允许同性婚礼和牧职。他们在教会会议上讲述自身故事,促动其他与会者的同情心。此外,一些杰出神职人员出柜(如美国主教吉恩·罗宾逊、女主教卡伦·奥尔森等)也使教会无法忽视这一群体的存在,反而倾向于为他们改变规则。

3. 左转带来的问题与“保守主义”的反思: 教会左转虽出于爱与传福音考量,但也产生诸多争议:

  • 真理与爱是否失衡? 批评者认为,某些教会为迎合文化把真理标准降得过低。他们质疑:当教会开始祝福圣经明确禁止的行为时,是否已失去先知性的见证?保守派提醒,“保守主义”本意不是盲目守旧,而是守住圣经启示的永恒真理。真正的爱不能违反真理,正如圣经说“爱是以真理为乐”(林前13:6)。因此,教会若一味追随时代潮流,反而可能背离神的心意。这触及保守主义的真正含义:很多人误以为保守就是政治上的右倾或社会上的顽固不化,其实在信仰语境下,保守(conservative)指**“持守”**——持守圣经教导、持守基督交托的道。教会当“守所托付的真道”(提前6:20),不因世俗压力而改变核心原则。

  • 见证的丧失与内部分裂: 左转往往导致教会内部撕裂,正如我们看到的圣公会、卫理公会的情况。这削弱了教会合一的见证力量。而对于社会大众,教会立场的反复也可能造成迷惑:今天反对明天支持,似乎教会的道德标准只是随风摇摆,令人质疑其权威性。保守派阵营则借此更坚定地声称:他们才是忠于圣经的“真教会”。一些福音派领袖直言不讳地批评左倾教会“出卖信仰以讨好世人”。

  • 道德相对主义的渗透: 教会左转被视为道德相对主义(即无绝对标准)的体现之一。当教会开始对神的圣洁标准打折扣,今天在性伦理上妥协,明天会否在其他教义上让步?这在保守基督徒中引发深深忧虑。他们主张教会应该在日益世俗的文化中充当“道德盐光”,哪怕被视为反文化少数,也要忠心持守,正如初代教会在罗马帝国中的见证。保守主义的真正含义在此并非怀恋某种社会秩序或政治立场,而是回到犹大书所说“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

  • 左转是否真的带来复兴?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统计显示那些大幅左转、迎合世俗的教会并未因此增长,反而出现更严重的会众流失和萎缩。例如美国圣公会和加拿大联合教会在开放同性婚后会员数持续下降。这引发反思:靠迎合换来的认同或许短暂,但失去圣经根基的教会无法吸引人持续委身。真正能吸引人的是福音的大能和信仰群体真实有力的爱,而非对世俗观点的妥协。

总结来说,“教会左转”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包括神学上的自由化、人本化,以及社会上的压力和诉求。对于教会是否应当保守,答案取决于对“保守”的理解:若保守意味着坚守圣经真理和历代正统信仰,那么在原则问题上教会理当保守、不可动摇;但在表达方式上,教会也需与时俱进、以新的语言和方式传递不变的福音。在性伦理议题上,教会需要慎思:是随波逐流地修改教义,还是在坚持圣经立场的同时,以更新更有爱的方式去关怀有需要的人?这是摆在全球基督徒面前的重要抉择。

六、牧者与信徒的责任:教导、见证与公共参与

在当前充满张力的文化处境中,基督教会的牧者和信徒肩负着双重责任:一是内部教导,确保信徒明白圣经真理并用爱心实践;二是外部见证,在公共空间为真理和爱发声,影响社会。下面分述这两方面:

1. 持续教导信徒真理与圣洁生活。 面对社会思潮的冲击,牧者更应当在教会内坚实地教授圣经的性伦理观。这并非煽动恐同或老调重弹地谴责,而是系统、正面地阐述上帝创造男女及婚姻的美好心意。许多青年基督徒对圣经的教导缺乏全面认识,只听过只言片语就被社会论调带走。因此,牧养中要讲清楚:圣经起初设立婚姻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彼此忠贞(创2:24;太19:4-6),性关系是限定在婚约内的祝福 ;一切超出此范围的性行为(无论异性还是同性)都违背了上帝对人最好的旨意 。同时需要强调,我们都是有罪的人,淫念和情欲的罪普遍存在,并非某一群体独有。因此教会反对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出于偏见,而是与反对婚外性、乱交、色情等立场一以贯之,都是为了守护上帝圣洁标准和人真正的益处 。在教导中,牧者应避免只摘取几句“ clobber passages”来定罪,而忽略耶稣基督救恩与圣灵更新的大图景。相反,要将性伦理教导与基督的福音连接起来:神呼召我们舍己背十架跟随基督,包括舍弃那些不合祂心意的性倾向或行为,这过程虽难,却因有圣灵帮助而成为可能,且顺服带来的喜乐超过一时情欲的满足。加强信徒的门徒训练,帮助他们在价值观上扎根真理,是牧者的重要任务。

2. 以身作则,活出“真理与爱相结合”的榜样。 教会领袖的一言一行,对信徒影响深远。牧者若在讲台上充满对LGBTQ+群体的嘲讽、挖苦,那么会众很可能效法,导致整个教会充斥偏见,失去见证。因此,牧者需要努力平衡真理的坚定和态度的温柔,在爱中说诚实话(弗4:15)。例如,当有信徒发表过激言论(如诅咒同性恋者下地狱)时,牧者应及时纠正,指出这样的言语不符合基督的心肠。牧者自己在公开谈及此议题时,也应避免使用污名化称呼或刻板印象,而是尊重地称呼每个人为“上帝所爱的人”。方济各教宗的名言“我是谁敢评断他呢?” 为我们提供了谦卑的典范——在个人层面我们没有资格论断他人的灵魂归宿,审判在主;但在原则层面我们仍重申教导,即行为对错有客观标准 。这种姿态值得所有牧者和信徒学习。言教不如身教,教会成员会观察领袖如何对待实际生活中的同志人士。如果一个教会能做到既持守传统教义,又欢迎弱势者、倾听他们的故事、给予实际帮助,那信徒自然会明白如何效法。反之,如果教会高喊反对罪恶却拒人千里,信徒也会受到影响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变得冷酷律法主义,要么看见教会缺爱而索性抛弃教义投向另一路。故此,牧者和成熟信徒当立定心志,活出圣经的“恩典与真理”。圣经记载耶稣“满有恩典和真理”,我们效法祂,就要在坚守真理的同时满有恩慈。

3. 在公共空间为真理发声,维护宗教立场的自由。 当今许多西方国家,传统的基督教性伦理观已变成少数意见。基督徒面临一个困难:如何在公共领域既忠实见证真理又不被贴上仇恨标签?对此,需要智慧和勇气并行。一方面,基督徒有责任参与公共讨论,以合宜方式表达对一些政策(如同性婚姻立法、跨性别厕所条例、学校性教育大纲等)的观点。发声的目的不是强制他人遵守教规,而是为社会利益提供不同视角、也维护信仰群体的权益。例如,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辩论中,基督徒可以强调婚姻的特殊价值和对儿童成长的意义,试图说服公众慎重对待改变婚姻定义 。即便法律最终通过,教会仍应坚持要求国家尊重宗教的婚姻观,不强迫教会背离信仰(如要求牧师主持同性婚礼)。另一方面,发声的语气和策略也很重要:尽量使用理性论据而非纯宗教引经据典,避免让人觉得是在把宗教教义强加于人 。例如,可以引用医学、社会学研究数据来说明一些生活方式的风险,而非简单喊“圣经反对所以反对”。同时,要明确区分反对某种行为与尊重行为背后的人。许多教会声明在表述时会加上一句:“我们反对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我们不仇视同性恋者,教会将一如既往关怀每一个人,包括LGBTQ朋友。”这样的表态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误解。再有,维护宗教自由也是一种必要的发声。当社会越来越不能容忍不同意见时,基督徒需要倡导言论和信仰自由,让教会保有按照圣经教导行事的空间。否则,今天不说话,明天可能连讲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4. 用实际行动见证基督的爱与圣洁。 教会在公共领域最有力的见证,其实不单是言论,更是行动。当周围的人看到基督徒既坚贞又良善,自然会受到触动。比如,教会可以积极投身婚姻家庭辅导、推广忠贞婚姻观念,以降低社会离婚率和性乱象,用事实证明上帝设计的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模式能带来更大的幸福和稳定 。又如,基督徒可在艾滋病防治、青少年性教育等领域提供服务,一方面坚持贞洁原则,另一方面真诚帮助已受伤害的人群。这种不计代价的爱会让社会看到教会不是只会指责,而且真正关心人的灵魂体全人健康。此外,如果基督徒在职场、校园中对待LGBTQ+同事同学能够做到友善包容、工作中公平对待,反而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那反而令人敬佩。有人说,当今世界也许并不认可圣经价值观,但仍旧尊重“真诚而有爱心的原则坚守者”。基督徒若能成为这样的人,就荣耀了神。我们的挑战不是赢得文化辩论,而是以忠心代表神的真理和爱,向这个同时极度需要真理与爱的世界作见证。

结语

面对LGBTQ+群体及相关议题,基督徒被要求走一条十字架的中道:既不向世俗潮流随波逐流,也不以自义之心拒人千里;既不妥协神启示的真理,也不丢弃基督爱罪人的心肠。在神学立场上,我们需要牢牢扎根圣经,坚持神对婚姻与性的创造秩序 。在教会实践中,我们应当效法基督,去爱、去医治、去陪伴每一个陷在罪或伤痛里的人,而非做高高在上的审判官 。在公共领域,我们蒙召作光作盐,以智慧和温柔见证真理的美善,用生命影响生命。

正如圣经所说:“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西4:6),也要“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愿教会靠主的恩典,平衡地履行这双重使命。让世人看见,在基督里有既圣洁又恩慈的群体:他们坚守创造主的圣言,又张开双臂拥抱每一个愿意寻求神的人 。如此,教会才能在急速变化的时代中不失其灯台的光辉,真正成为“有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团契,在LGBTQ+议题上见证出神的荣耀与基督的福音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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