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牧者说:「圣经中神的爱和神的喜悦是不同的,神的爱是无条件的,神的喜悦则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是否合祂心意。」这种说法对吗?这样区分有什么圣经根据和神学意义?又该如何避免走极端、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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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牧者说:「圣经中神的爱和神的喜悦是不同的,神的爱是无条件的,神的喜悦则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是否合祂心意。」这种说法对吗?这样区分有什么圣经根据和神学意义?又该如何避免走极端、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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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部分有道理,但若讲得太绝对、对立,容易让信徒陷入困惑甚至错误观念。我们需要回到圣经整体,把“爱”与“喜悦”放在救恩的次序和恩典的框架里,才能既避免律法主义,也不落入无所谓的“滥恩典”。

圣经确有“爱”与“喜悦”的区分
-神的爱根源于祂自己的本性——“神就是爱”(约壹 4:8)。
祂在我们还做罪人时就差子为我们死(罗 5:8),这爱不受我们的任何行为左右。

-神的喜悦(εὐδοκέω)
在新约中,它出现了21次,其最核心的用法,是天父表达对祂爱子耶稣基督的悦纳(3:17,12:18,17:5;可1:11;路3:22;西1:19;彼后1:17)。此外,它也用于表达神乐意将国赐给祂的“小群”(路12:32),以及神不喜悦旧约的祭物,唯独喜悦基督遵行祂的旨意(来10:6-8)。与此相关的名词“εὐδοκία”,更直接地指向神按其美意(good pleasure)所作的预定,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弗1:5, 9)。

从这些经文可见,天父的“喜悦”,其焦点与根源全然在于耶稣基督。而这份对基督的喜悦,延伸到了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身上。因此,问题的关键就从“我们如何让 神喜悦”,转变为“我们如何能在基督里”。圣经的答案清晰无比:唯有藉着信心。这信心,是谦卑地承认并接受死而复活的耶稣为生命的主,它完全是恩典的礼物,而非我们任何敬虔行为的结果。

当我们确知自己因信而成为“在基督里”蒙天父喜悦的儿女时,一个深刻的转变便会发生:我们讨神喜悦的动机,不再是为了藉此换取神的祝福,因为我们深知一切属天的福气已在基督里赐给我们了。那种为了得祝福而行善的模式,本质上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操控。而真正的讨神喜悦,源自一颗被恩典融化的感恩之心,是因着已经领受的爱与接纳,从内心发出对神纯粹的敬拜与尊崇,唯一的目的就是愿祂的名得荣耀。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坦然承认自身的有限。我们生命的更新,毫无疑问唯有依靠圣灵的大能。但无论是更新前还是更新后,我们都无法凭自己达到神的完美标准。正因如此,我们永远需要“在基督里”这一身份的遮盖与保护。即使我们竭力追求生命的成长,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改变的根基,永远是神无条件的爱与接纳,而非我们改变的成果。

这个议题的核心,正是宗教改革时期改教家们与天主教会争论的焦点。一方认为,人需要先改变,才能被神接纳 – 因此天主教将我们今天的成圣和称义绑在一起;而改教家们坚持,神是因着基督,单凭恩典、借着信心,就完全接纳了一个罪人,并从那一刻起开始更新他的内心。当一个人真正被这真理光照,生命的改变便成为必然。对于改教家来说:成圣是称义的外在明证和必然结果,没有生命改变的称义不是真正得救的称义。所以,他们强调:The faith that alone justifies is never alone, but always yielding transforming fruit. 我们唯独藉着信心被称为义,但这样“唯独的信心”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信心,它总能结出生命改变的果子。

因此,我们需要问自己一个终极问题:我们追求生命的改变,究竟是将其作为获取神爱与喜悦的原因,还是将其视为我们已经蒙神爱与喜悦的明证?正如圣经所言:“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10)。这善行,正是那份真实信心的必然果实,也是对神恩典最美的回应。

怎样在日常中平衡?

-失败时:定睛十字架,确信“爱”不变,坦然回到父面前。
-成长时:因圣灵赐的新心甘心顺服,让父得荣耀,也使自己喜乐(腓 2:13)。
-任何顺服与服事,都出于感恩与敬拜,而非换取身份。

神的爱无条件地确立我们的儿女身份;在这份稳固的爱里,我们被圣灵更新,活出讨父喜悦的生命——喜悦是爱的果实,而非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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